北京课后延时服务试行得咋样了?看完这篇你就全明白了!
发布时间:2018-09-23 10:46:29   来源:现代教育报    浏览:

孩子上下学的接送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学生三点半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学期,大兴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6所公立小学、幼儿园试行课后延时服务,幼儿园及小学一至四年级孩子放学后不能及时被接回的,可由学校或幼儿园免费提供延时服务。为学生提供延时服务,学校和幼儿园面临哪些难题……本报记者多方采访,以期探索解决之道。

现场:

大兴八小延时到晚6:30,教师积极家长满意

3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大兴八小采访。该校是大兴区此次试行“课后延时服务”的6所小学和幼儿园之一。

下午3点10分左右,记者来到学校门口,发现除了有4名保安值守之外,学校负责安全的干部也在岗,访客或家长进校,都有教师迎接或由保安送入。从3点半开始,各班分时间段组织学生在校门口整齐排队,有序离校。在校内,四年级以下家长不能按时接走的学生,都到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上自习,直至晚六点半,期间会有两位教师负责看护辅导。

“为确保安全,在学生离校时,学校要做到和家长手递手‘无缝对接’。”李曙东校长告诉记者,大兴八小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制定了详细预案。

据了解,为确保“课后延时服务”的顺利开展,大兴区教委也专门制定了《关于大兴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低龄学生、幼儿“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目前,大兴八小每天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大约有20多个,现在还有200多名家长申请。凡是有需要的家长,都要填写申请表,经学校严格审核,对确实有困难有需要的,才会予以解决。参与这一服务的都是学校党、团员教师,大家自愿报名,没有任何薪酬和补助。

李曙东校长表示,从目前的试行情况来看,家长们反馈非常好,参与服务的老师也很积极。几十名志愿教师分组轮流排班,每人一个多月才轮到一次,并不是经常性的,对个人的课后生活影响并不大。“这件事如果要持续做下去,需要给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们适当的补助”李校长坦言。

现状:

满足家长需求,多地尝试课后延时服务

针对课后延时服务,去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记者了解到,大兴区3月13日发布了《关于大兴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低龄学生、幼儿“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教育界引起了极大关注,为破解课后延时服务做出了创新性的探索。

对北京市的做法,教育部长陈宝生这样概括:“北京规定,下午3点到5点是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服务的内容是开展课外活动。与此同时,每位学生每年会有700~900元的补助金。”而这一政策在北京已实行多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此相类似的是,上海、广西、江苏南京、山东济南等地也结合本地特点,进行尝试探索。南京推出“弹性离校”办法,和大兴八小的做法有点类似,都是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后实行弹性离校。而上海市教委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对公办小学提供的延时服务做出具体规定,如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等。据悉上海还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今年年底做到全市公办小学全覆盖。而山东济南则是通过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解决延时服务人员问题。广西的做法则是探索利用社区资源来解决孩子托管的问题。

“我认为这四种模式各有所长,未来可以各走各的路,各出各的高招。”陈宝生部长这样评价。

调查:

多数意见支持学校提供服务

针对课后三点半延时服务问题,记者调查了中小学部分校长、教师和家长,这其中支持学校提供服务意见占据主流。“持续做好‘课后延时服务’,一方面学校要有责任担当,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府和教委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在采访中,这是多位校长的共识。

东城区回民实验小学课程主任方媛表示,现在学校实行330课程,学生放学时间到了下午5点。现在学校和教师的境界都比较高,目标追求的是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当家长有需求,社会有需求,延时到晚6点半给家长解决困难,提供教育服务,老师们没有意见,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

“从学校的功能的定位来说,学校也应该提供这种延时服务。”朝阳区某知名学校校长也表示,在他看来,如果做好机制设计,例如大兴八小的办法,只有部分教师参与,并不会对广大教师产生很大影响。

在记者调查中,也有部分校长教师持反对意见,主要是担心延时服务会加重教师负担,海淀区中关村某知名小学副校长告诉记者,延时服务对老师来说,既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也牺牲了教师个人休息时间。

他以本校教师工作时间为例,目前一般是早上7点左右到学校,一些家长由于上班较早,可能会在7点多一点就会把孩子送到学校。由于当下学生中午大都在学校用餐,班主任中午还要看护学生吃饭,如果延时到6点半,那么老师在校的工作时间就将达到12个小时,远超国家规定的8小时。

“而且老师下班之后回到家也还要备课、批改作业等。在目前状况下,很多老师没有更多的时间来指导自己的子女。”这位副校长表示,“延时服务不论涉及教师多少人,都是牺牲这位教师的个人时间来提供的服务。”

提供延时服务学校要迈过四道坎

面对这一社会热议话题,学校提供延时服务到底有哪些困难或者“坎儿”?记者梳理采访结果,其聚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学生安全保障问题。针对这一项举措,西城区某小学校长表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不但对学生不利,还可能会引起家校纠纷,校长也需要担责。

其次是教师权益维护问题。“如果作为一项长期的服务,必须要给予教师相应的劳动报酬。毕竟占用了教师的休息时间,应该按超工作量计算。”方媛老师表示,“这样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得这项工作能够持续开展。”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兴八小参与服务的教师都是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老师们全凭爱心和奉献。“从长远角度看,如果要持续下去,就需要给教师适当的合理报酬。”李曙东校长表示。大兴区教委副主任寇国新告诉记者,随着“课后延时服务”的逐步推开,区里也考虑予以部分资金支持,具体额度目前正在研究讨论中。

再次是家校责任明晰问题。学校尽责的同时家庭教育不能让位,家长不能因此推卸责任。因此政府要明确学校的办学职责,哪些是学校必须要承担的,哪些是家庭需要承担的。条件允许的家长还是要按时接孩子,给孩子更多更好的陪伴。如果因为部分家长无法接送,就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学校,这对学校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

最后就是对延时服务内容的规定,也就是延时服务的这段时间学校能够组织学生干什么。“这个内容需要明确,因为家长们比较关注,明确了这个内容才能方便学校组织动员教师参与这项工作。”方媛主任表示,“此外还要明确多少孩子配备一位教师,是否需要提供晚餐。这些都需要上级有指导性的意见。”

建议:

学校的看护责任要有边界

建议

陈宝生部长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会结束后的“部长通道”上接受采访时就表示,“三点半”现象成为年轻父母和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难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教育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

有专家表示,课后延时服务是社会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但提供延时服务还要遵循自愿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学校管理和教师权益保障等问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落实学校自主权,让学校自己决定怎么做,用多种方式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二是要解放思想,打破在经费使用上的清规戒律,不要把学校视为行政机关来管理,激励学校做好事,把好事做好。

“政府学校首先要关注孩子成长阶段社会性的培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孩子生活不能只有学校、家庭“两点一线”,还要关注孩子他们需要走进自然,走进社会,需要亲身体验。

也有分析认为,尽管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有看护的责任,但不能损失学校的教学功能,尤其是在难以保障教师备课、休息的情况下,不能过度延长学校对学生的看护时间。

尽管一些学校有条件提供课后延时服务,但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学校,让学校不堪重负,甚至偏离教育的本质,降低了教育的效能。要学校提供延时服务,就需要准确定位学校的职责、功能和相应边界。

北京教育学院相关专家表示,在学校提供延时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教师的师德问题。同时建议延时服务能克服困难,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可以走进社区、博物馆等,丰富学生体验。

▶ 相关链接

上海所有公办小学将提供看护服务。上海市教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所有公办小学要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有限服务,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放学后看护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足额安排,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到今年年底课后延时服务要做到公办小学全覆盖。

南京市将全面推广“弹性离校”。在前期试点“弹性离校”的基础上,南京市去年11月下发《关于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表示,到了时间学生就应该离开校园,“弹性离校”是为了解决家长困难而由学校提供的义务服务。

山东省济南市在全市开展校内志愿服务活动。2013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爱在校园——教育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对暂不离校的学生,由志愿者进行作业辅导、专题讲座、科普知识培训,以及开展图书阅览、科学实验、文体健身等教育娱乐活动。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这一活动实施效果,教育局指派专人负责,制定了“212”的工作措施。对活动开展好、家长满意的学校,年终教育局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在小学鼓励开展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市县区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先行试点。

作者:现代教育报记者 李继君 赵艳国 赵翩翩 郑祖伟 雷灵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621号